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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甫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简章

    信息发布者:sdtaxt
    2019-01-15 19:03:13   转载

    新甫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简章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懂科学、善经营、有技术、能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街道推动人才创业、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要求

    1、具有辖区村户籍或在辖区居住满3年;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经营、生产经验,熟悉网络信息者优先录用);

    6、具有选聘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研究决定、组织体检、公告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1、发布简章。通过微信公众号、村公开栏等形式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开选聘人才范围、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要求。

    2、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38-5350072、13853816198、18366619332,传真:0538-7052209。报名时须现场填写《新甫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信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相关文章或成果原件;是党员的要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报名工作截至2018年8月19日。

    3、资格审查。由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审核通过后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研究决定。在听取考察汇报的基础上,由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5、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选拔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依据。具体体检项目根据相关职位要求确定。

    6、公告试用。选聘引进的大学生人才通过街道、村公示栏公告。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工作职责

    录用大学生人才进村后担任村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主要职责是:(1)协助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工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梳理制定本村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因村制宜地找准符合本村经济发展的路子,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推动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4)积极做好村内乡村文明、帮扶脱贫、治理违建、社会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生保障、科技普及、远程教育等服务工作;(5)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待遇落实

    大学生人才正式录用后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按照“激励公平、按绩取酬”的原则,把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结构工资,基础工资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后按年统一发放,一般每月不低于600元。

    六、考核管理

    已经录用大学生人才由街道、村两级管理,每年一次专题述职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通过所在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考核,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不能适应所在村工作的给予辞退。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新甫街道选聘大学生进村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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